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1.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沒有人希望發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交通事故經常發生在我們的生活周圍,主要是因為我們的車輛數量越來越多,司機和行人沒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規進行道路交通。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雙方來說都是非常痛苦的。發生交通事故后,我們應該遵循什么樣的程序?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為搶救受傷人員而改變現場時,應標明位置。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給予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立即離開現場的,應當及時向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確定事故的傷亡程度和財產損失,一般情況下,未造成重大人員和財產損失的輕微交通事故,最好通過雙方協商解決,這樣程序更簡單。如果協商不成,就要報警,進行保險報警。需要等交警來處理。需要注意的是,未談妥的交通事故現場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等待交警現場的痕跡檢測。確定雙方的責任劃分。
2、造成人員傷亡要抓緊時間報警和撥打急救電話,保持現場。同時要報警,趕緊救人。一般交警能當場處理的,就能當場認定事故。如果雙方都要求調整,交警可以調整損害賠償。但是,一次嚴重的交通事故,不是馬上就能調整好的,需要時間,尤其是對傷員來說。有重大的財產損失。
3.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逃逸的,事故現場的目擊者和其他知情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報告。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會在相應的時間內為您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可以選擇調整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我們還是要提醒司機朋友們,注意交通安全,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注意他人的人身安全。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出交通警察趕赴現場,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二、交通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固定證據,分清責任。
2.及時向法院申請對事故車輛進行財產保全,防止行為人在取車后轉移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對被扣留的事故車輛檢驗鑒定完畢后五日內,通知當事人取得事故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說,車輛不能長時間存放在停車場。一旦交警檢查鑒定完畢,肇事者可以在五天內取車。此時,你應該及時向法院申請對事故車輛進行財產保全。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向當事人提交檢驗鑒定結論副本。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檢驗鑒定結論副本后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和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復檢鑒定。
4.如果在訴訟中,依法賠償數額較大,但行為人不愿意賠償或事故車輛價值不足以支付的,應及時向法院申請對事故車輛在保險公司的保險金進行財產保全。
5.最好請律師代理索賠。雖然花了一點律師費,但是減少了盲目性,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開支,獲得盡可能多的合理利益。相比另外兩個,請律師更劃算。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要對現場的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道路狀況等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定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和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7.交警調解時,不要輕易簽署遠低于法定金額的調解書。因為,調解協議簽訂后,即視為雙方簽訂了合同。一旦行為人不支付調解協議確定的數額,只能按照調解協議確定的數額要求賠償,而不是法定數額。無形中讓肇事者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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